问题 | 公司还清债务是否有风险 |
释义 | 一、公司还清债务是否有风险 公司债务清偿的风险: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3.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二、企业债务的还款顺序是什么 企业债务的还款顺序是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剩余财产的,可以按照相关的协议,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已经破产还能起诉吗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对破产企业进行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3.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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