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向谁提交申请 法院。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尚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如xxx民事判决书; 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5.事实与理由; 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  三、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怎么收取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收取的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