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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条件下房屋租赁合同才会成立
释义
    一、什么条件下房屋租赁合同才会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要适格,租房人和承租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房屋租赁的意思表示要真实有效;
    3.房屋租赁的合同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4.书面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合法内容包括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及时退房;超过二十年的部分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任意解除权;如需续租可以与房东协商,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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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