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可以担任辩护人的对象有哪些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中可以担任辩护人的对象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可以担任辩护人的对象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律师; 3.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二、刑事辩护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刑事辩护人有以下权利义务: 为保证辩护人能充分执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辩护人一系列诉讼权利。法律网提醒您,主要包括:独立辩护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司法文书获取权、获得通知权、质询权、辩论权、控告权、拒绝权及其他权利。辩护人在享有上诉诉讼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下列诉讼义务:恪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保密义务;正当执业的义务;遵守法庭规则的义务;律师的法律援助等义务。 ![]() 三、刑事辩护人和刑事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1.服务对象不同。刑事辩护服务的对象则是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的服务对象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院的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的授权。 3.诉讼地位不同。虽然辩护人与代理人和案件的处理结果都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意志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约束;而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其权限范围来自于被代理人的授权,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代理活动。 4.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人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刑事代理的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5.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在于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与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诉讼活动则均需授权决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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