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产过户流程及相关费用 |
释义 | 一、拆迁安置房产过户流程及相关费用 拆迁安置房产过户流程: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向当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核税缴税办理变更登记。 拆迁安置房产过户相关费用如下: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 二、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房屋拆迁安置费能算遗产吗 房屋拆迁安置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此,房屋拆迁安置费作为公民和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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