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律上农村征地程序如何
释义
    一、法律上农村征地程序如何
    法律上农村征地程序如下: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9.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一般是不能撤回。如果拆迁补偿协议在胁迫或者欺诈等情形下签订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补偿协议。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征地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性质
    征地拆迁安置协议属于行政合同的性质。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人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它有如下特征:
    1.合同当事人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即具有法定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合同的内容是行政管理的公共事务,具有公益性。
    3.合同内容是用超越民事法律以外的规划。它表现为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具有相应的特权。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9: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