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构成侵占罪 |
释义 | 一、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占罪立是公诉还是自诉案件 法律网提醒您,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 1.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中的一种,同时也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 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 三、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为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则包括行为人代管的他人财物,也包括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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