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补领流程? |
释义 | 一、离婚证补领流程? 离婚证的具体补办流程如下: 1.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3.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补发程序: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离婚证去哪里办理 离婚证去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夫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且具体前往哪一个地点办理,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法律网提醒您,若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符合登记条件,即可开始计算三十日冷静期,期限届满,无人反悔,即可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三、离婚证拿到多久可以再领结婚证 离婚证拿到随时可以再领结婚证。婚证办理没有对再婚时间进行限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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