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坏财物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
释义 | 一、故意损坏财物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故意损坏财物的刑事责任的界定标准如下: 1.自然人犯此罪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的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三、故意毁坏财物附带民事赔偿是否可以? 故意毁坏财物附带民事赔偿是可以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拘役三年左右,如果财产损失超过5000元,按照《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根据情节不同或数额不同,可能分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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