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必须承担的出资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一、股东必须承担的出资责任是什么 股东必须承担的出资责任是: 1.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 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2.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 即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3.违约赔偿责任。 即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4.出资连带责任。 即对未缴纳的货币出资或价值不足的非货币出资,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连带缴纳或补足的责任。 二、股东出资多少 法律网提醒您,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所以,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资资本的30%。 ![]() 三、股东出资后可以撤资吗 股东投资一般不能撤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股东可以通过合法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方式撤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受限制,转让后由公司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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