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程序的操作规范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程序的操作规范 工伤鉴定程序的操作规范为: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工伤鉴定完了,赔付流程怎么走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鉴定完了,赔付流程如下: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3.资料齐全、程序合法的,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三、做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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