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迫使员工辞职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公司迫使员工辞职该怎么处理 公司迫使员工辞职的处理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上级部门举报,申请赔偿。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辞职员工申请怎么写 公司辞职员工的辞职书需在纸的正上方的中间书写“辞职申请”四个字。然后要写上上级领导的姓名和职务,所写的辞职书是要交给上级领导,不可以越级交给领导的上层,或者写给别的部门的领导。接下来写上自己辞职的原因,个人原因或者公司原因。最后就是落款。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辞职之后可以取公积金吗 辞职之后可以取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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