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是怎么回事 |
释义 | 一、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是怎么回事 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宣告缓刑四年。在四年的考验期内若依法矫正,则考验期满后无需再执行三年有期徒刑;反之则会被收监执行刑法。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犯罪分子有哪些缓刑的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网提醒您,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判缓刑能不能出外省 判缓刑如得到批准能出外省。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