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费如何收取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费如何收取 强制执行费收取如下: 1.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价额在10000元以下的,每件需缴纳50元; 2.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价额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需按照1.5%缴纳; 3.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价额超过50万元到500万元的部分,需按照1%缴纳。 二、法院强制执行时效是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时效是二年,计算方式根据具体规定。一般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被申请强制执行还可以协调吗 被申请强制执行不可以协调。 1.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可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其权利义务已经确定,所以不可以再进行调解; 2.但是执行中当事人可以进行执行和解; 3.如果双方自愿变更执行名义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主体、内容等内容,可以达成书面的执行和解协议; 4.但是,如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调解结案后还能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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