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超过三年了起诉能胜诉吗 |
释义 | 一、欠债超过三年了起诉能胜诉吗 欠债超过三年了起诉有可能能胜诉。欠条出具后超过三年的,不一定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对方出具的欠条,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法院起对欠债不还去哪里起诉 法院起对欠债不还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借钱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起诉欠债人的材料是什么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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