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纠纷起诉法院可以撤回吗 |
释义 | 一、欠款纠纷起诉法院可以撤回吗 欠款纠纷起诉法院可以撤回。在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并立案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经审查同意后,作出撤诉裁定书,分别送达给原告和被告。 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二、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欠款纠纷诉讼的程序是先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诉状和证据材料;然后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当事人辩论和互相质证;最后依法进行判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受理的裁定,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 ![]() 三、欠款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欠款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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