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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什么为保险标的
释义
    一、人身保险是以人的什么为保险标的
    人身保险是以投保人的身体健康以及人的寿命,而财产的保险标的则是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二、哪些人身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人身保险合同是无效的情形如下:
    1.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为射幸合同,即其权利具有期待性;是要式合同,即人身保险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是诺成合同,即自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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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