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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数额起争议手机短信定纷争
释义
     借款数额起争议手机短信定纷争  11月3日,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手机短信在案件中成了关键的定案依据。  2008年5月,被告耿某向原告魏某借钱,魏某把2万元汇到耿某姐姐的账户上;7月,耿某又向魏某借款7000元,未出具借条。后耿某给魏某发短信,表示暂时没有能力还款。魏某则多次给耿某发短信催款,耿某对借款数额未提异议,只是说自己确实没有钱,暂时无力偿还。庭审中,被告耿某和其姐姐表示2万元借款是事实,且已经还清,但未提供证据,同时认为没有另外借款7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另外主张的7000元虽无借条,但是在双方手机短信来往中明确显示,同时有证人证言予以印证。遂判决被告耿某偿还原告魏某2.7万元,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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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8: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