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办营业执照去哪个部门 |
释义 | 一、个体办营业执照去哪个部门 个体办营业执照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要年检吗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每年都上报一次就可以了。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所以申请日期不一定是成立日期。营业执照应当悬挂于醒目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三、营业执照地址异常不处理会怎么样吗 营业执照地址异常不处理的后果是可能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如果公司依法履行公示义务或者恢复正常的经营地址的,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移出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移出日期、移出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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