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丢失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档案丢失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档案丢失如下处理: 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2.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 3.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4.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二、职工劳动合同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餐饮业、建筑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单位选择相应文本),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2.《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如有多页,每页均需盖章,备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4.与本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可在A4纸上排列复印) 5.初次备案的单位须办理立户手续(在本窗口办理) 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门口打印社购买或者自行打印。 三、劳动者提前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3天或30天可解除劳动合同。法律网提醒您,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提前3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过了试用期,劳动者则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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