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什么
释义
    一、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什么
    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如下: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4.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5.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6.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怎样的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程序是:
    1.立案。环境执法机构审查环境违法行为,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取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并制作调查笔录;需要监测的,由环保部门组织监测;
    3.告知。环保部门向当事人发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还应发送听证告知书;
    4.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在收到告知通知的7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收到听证告知的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5.初步审查。环境执法机构对5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提出意见,送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审查,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局行政复议和处罚案件审议小组对初步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形成行政处罚决定;5万元以下(含5万元)罚款的案件,由环境执法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环保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
    
    三、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导致的后果严重,治理成本极高,且往往具有不可逆性,因此环境侵权一旦发生,仅仅赔偿损失、治理污染、恢复原状、接受处罚并不能消除企业未来的环境污染,因此随着国家对环境利益的强调,停止侵害开始被越来越多地使用,这意味着如果不认真对待环境污染问题,企业可能直接面临关停并转的命运,可以预见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强化。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 22:4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