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户口迁移手续 |
释义 | 一、离婚子女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子女户口迁移手续:携带离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申请迁出,然后到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接着到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并办理迁入手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申请书怎么写 在孩子需要户口迁移的时候,需要向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申请,写明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常住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等;写明迁户口原因,如为了小孩的生活,读书方便或者因为工作需要已在其他地方买房;写明迁到地址,具体想把孩子的户口从哪里迁到哪里。 三、户口迁移需要本人办理吗 户口迁移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法律网提醒您,因工作分配、工作调动、升学等户口迁移理由迁移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买房户口迁移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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