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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连锁店的法律关系分析
释义
    法律网网友提问:连锁店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法律网律师回答:总店和各个分店之间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一种合同或投资控股关系。
    连锁经营实际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还是以企业为基础的,所以自必须遵守企业法的规定,如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适用不同的法律.而连锁企业的组织形式又各有不同,主要有三种:
    一是直营连锁,直营连锁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
    二是自愿连锁,自愿连锁的门店为独立法人.它与总部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在总部的指导下共同经营。
    三是特许连锁,又称加盟连锁.它是由门店与总部签定特许经营合同,取得总部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所开发的商品的特许权,并向总部缴纳加盟费,门店的经营管理权集中于总部。
    这 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也需要特别的规范,有内贸部《连锁经营管理规范意见》,与国家工商局《关于连锁经营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内贸易部、国家技术 监督局《关于加强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企业连锁经营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 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家经贸委、国内贸易部、文化部、邮电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连锁店经营专营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你的权利义务除了要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具体看签定的连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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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5: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