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给个人干活受伤怎么样赔偿多少 |
释义 | 一、个人给个人干活受伤怎么样赔偿多少 个人给个人干活受伤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1.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住院治疗的,一般都有住院伙食补助费。 3.营养费,受害人受伤严重或需要特殊营养的,应有相应的营养费。 4.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二、工伤赔偿案件是否必须先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工伤赔偿争议的,一般要劳动仲裁前置,即先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工伤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工伤不赔偿精神损失费,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地方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要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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