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搜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方法吗 |
释义 | 一、搜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方法吗 收集离婚证据的方式如下:自行收集、委托他人收集、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且最后一种方式一般出现在,因职权限制,导致举证人无法取得相关证据,请求法院予以协助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三、离婚调解的结果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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