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怎样划分 |
释义 | 一、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怎样划分 公司转让时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公司享有并承担。公司转让包括合并、分立等情形,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的协议有效吗 债权的转让协议在通知债务人之后有效,债务的转让协议在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之后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转让债权不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转让债务债权人不同意,则该转让也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三、公司转让债权债务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要注意下列问题: 1.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情形的债权不能转让。 2.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3.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 4.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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