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抗诉的期限是多久内 |
释义 | 一、申请抗诉的期限是多久内 申请抗诉的期限是10天之内。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 二、抗诉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抗诉申请条件如下: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 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 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 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 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三、抗诉申请的程序 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判决书进行的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 2.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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