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起诉离婚怎么判 |
释义 | 一、证据起诉离婚怎么判 证据起诉离婚的判决是可能离婚,有可能不离婚,没有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二、诉讼离婚一定要在领证的地方吗 诉讼离婚不是一定要在领证的地方。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可以在异地起诉,即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三、离婚诉讼要哪些材料 离婚诉讼要准备如下材料: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6.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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