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医疗事故人死了如何赔偿 |
释义 | 一、发生医疗事故人死了如何赔偿 发生医疗事故人死了如下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5.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 1.由医务人员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由科室负责人及时向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3.由上述人员调查、核实后,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三、医疗事故医生要负责吗 医疗事故医生一般不承担责任。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由医疗机构承担,医务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三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四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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