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收费吗 |
释义 | 一、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收费吗 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收费。去法院起诉是要钱的,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欠债不还钱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5.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6.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7.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三、欠款纠纷的管辖 欠款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债务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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