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拒不到庭怎么办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对方拒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拒不到庭的处理: 1.缺席判决。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2.原告存在上述情况,一般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才可以缺席判决; 3.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其他办法。 二、起诉离婚到判决要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到判决,如果仅有一审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最迟三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最迟六个月,如果有二审程序,则在一审程序中再加上三个月零十五天。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三、起诉离婚的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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