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交罚款去哪里交 |
释义 | 一、法院交罚款去哪里交 法院一般不是交罚款而是交罚金。法院交罚金去法院指定银行交。法院判刑后的罚款,应该是财产刑之一的罚金。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个回执,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即可。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判缓刑罚金不交后果 判缓刑罚金不交后果如下: 1.人民法院会依法强制缴纳; 2.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3.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没收财产和罚金有哪些区别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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