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一、工伤赔偿承担什么责任 工伤赔偿承担赔偿责任。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没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全部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损害赔偿案件流程 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 三、工伤赔偿时效是多长时间 工伤赔偿时效是需在30日之内提出申请;劳动者则需在1年之内提出申请。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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