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印花税的合同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交印花税的合同有哪些 不交印花税的合同有: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3.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印花。 5.委托代理合同。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二、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法律网提醒您,印花税的数额,应当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进行计算,不同类别的合同印花税税率不同,常见合同的税率如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交印花税,加工承揽合同按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交印花税等。 ![]() 三、印花税未交如何处罚 印花税未交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法规期限的限制。 引用法条: [1]《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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