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判处死刑有哪些罪名 |
释义 | 一、可以判处死刑有哪些罪名 可以判处死刑有以下罪名: 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 二、为什么死刑还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网提醒您,死刑犯会被使用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原因有: 1.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 2.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 3.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 三、判死刑的条件 被判死刑的条件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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