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满足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委托合同 |
释义 | 一、满足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委托合同 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委托合同: 一方解除委托合同;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委托事务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是什么 委托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其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三、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有什么关系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关系: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彼此信任而产生,律后果由委托方承受,其标的是供劳务,而不是物的交付。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