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使代位追偿权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行使代位追偿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代位追偿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二、债权人代位追偿权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债权人代位追偿权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根据情况来定的,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现居住地与常居住地不一样的,则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是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则是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那么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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