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缓两年后执行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死缓两年后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缓两年后执行的意思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制度。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缓复核期限规定 死缓复核期限规定大约为一个月时间,如果案情复杂,可能就需要更长的时间。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立即执行死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不需要经过这一程序。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死缓的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1.报请复核。 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死缓案件,在上诉、抗期满后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的,应当将该案件主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2.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死缓案件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对死缓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3.复核后对案件的处理。 高级人民法院对死缓案件复核后,应当分别情况,对案件做出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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