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信上签署的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一、微信上签署的合同有效吗 微信上签署的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分别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多种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这里的数据电文,包含通讯网络在内的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因此,通过微信签订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二、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 1.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的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2.未盖章但已经履行的合同效力 《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摁手印和签字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根据小编的总结大家已经知道,微信上签署的合同有效,合同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于微信上签署的合同有效吗的相关解答,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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