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借条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借条名字写错了的处理: 1.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 2.起诉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 3.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4.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二、借条应具备的内容 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 2.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的用途; 3.借款的数额和利率、期限; 4.以及还款的方式、时间、地点等重要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借条的有效期 法律网提醒您,借条的有效期具体如下: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年; 3.债权人需从借款发生之日的20年内主张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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