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用途违反法律规定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合同用途违反法律规定该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未按用途使用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改正,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基本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押金全部退还的情况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未按用途使用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改正,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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