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主要有哪些风险 |
释义 | 一、合同纠纷主要有哪些风险 合同纠纷主要的风险包括: 1.未建立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机制,纠纷处理不当,导致利益受损; 2.未收集充分的对方违约行为的证据,导致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处于举证不力的地位; 3.未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能导致应享有的利益受损。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合同发生纠纷如何处理的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还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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