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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行政惩罚范围有哪些
释义
    一、法定行政惩罚范围有哪些
    法定行政惩罚范围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不构成犯罪、也未超过追究时效期限的行为。而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实施处罚的主体法定,处罚依据法定,处罚程序法定;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权利保障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三、行政惩罚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
    2.依法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3.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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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4: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