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租赁合同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以解除: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解除提前几天通知 租赁合同要解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三、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么赔偿 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下赔偿: 合同中有规定违约金的,按照违约金来赔偿,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法律网提醒您,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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