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权限是什么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的权限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权限是以下几点: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行政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等。 二、行政处罚的办案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办案期限是三十天到六十天左右。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自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 三、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什么的原则 行政处罚应当遵循的原则如下: 1.处罚公正、公开原则,指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要公平正直,没有偏私。 2.一事不再罚原则,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的处罚。 行政处罚以惩戒为目的,针对一个违法行为实施了处罚,就已达到了惩戒的目的,如果再对其进行处罚,则是重复处罚,违背了过罚相当,有失公正。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注意说服教育,纠正违法,实现制裁与教育双重功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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