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财产遗嘱有效吗 |
释义 | 一、共同财产遗嘱有效吗 共同财产遗嘱满足一定条件是合法有效的。即只要是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处分的是个人合法的财产就是合法有效的,共同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于同一份书面形式上所订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法律网提醒您,需注意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嘱部分无效的法定情形 遗嘱部分无效的法定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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