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规定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以下规定: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行政诉讼法院收费标准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注: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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