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什么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 1.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能争取到抚养权的其他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二、变更抚养权要什么手续 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手续是双方协商变更或者向法院申请变更。法律网提醒您,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三、没抚养权的一方有哪些权利 没抚养权的一方有如下权利:监护权、探望权、教育权、保护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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