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诉讼在什么地方开庭 |
释义 | 一、提起诉讼在什么地方开庭 提起诉讼在以下地方开庭: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按照起诉是由发生地的法院进行受理,也就是说事情发生在哪里,就去当地法院起诉。 3.如果是合同纠纷 ,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二、法院诉讼和仲裁的区别 1.启动的前提不同。要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这可以通过专门的仲裁协议也可以通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表现出来。 2.受案范围不同。法律网提醒您,仲裁机构一般只受理民商、经济类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在此列),不受理刑事、行政件。而对上述案件,当事人均可诉讼有门。 3.管辖的规定不同。 4.选择裁判员的权利不同。在仲裁中,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而诉讼之中,当事人无权选择审判员。 5.开庭的公开程度不同。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协议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6.终局的程序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庭开庭后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裁决,立即生效。 7.强制权力不同。仲裁机构对于干扰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无权行使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则可以对干扰诉讼活动的当事人采取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 三、法院起诉的费用有哪些 1.受理费用。受理费用按案件是否涉及财产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的受理费用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一定的比例收取。非财产案件的,依据案件的类型交纳10-1000不等的受理费用。 2.申请费用。申请费用依据申请的类型而交纳,例如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保全财产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按每件交纳30元,申请保全财产价值超过1000元的,按一定的比例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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