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由哪个部门实施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由哪个部门实施 行政处罚由这三类部门实施: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诉讼期限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1.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 2.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 3.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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